函授业余本科学生提交毕业论文答辩申请的通知

发布人:教学部 发布时间:2017年03月23日 08:20:26 星期四


函授业余本科学生:
   
大家好!326日至44日,为2017年春季学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的提交时间,拟参加2017春季学期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请注意以下事项:
   
一、答辩申请有关要
    1
.毕业论文答辩采取学生自愿申请的方式。答辩申请提交时间为2017326-44,拟参加答辩的学生须按时在网上提交毕业论文答辩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
    2
.没有按时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。
    3
.提交答辩申请后,学生须按要求参加答辩。无故不参加答辩者,论文终评成绩为“不及格”。 
  
  4.补作毕业论文的学生不能申请毕业论文答辩。(注:补作毕业论文的学生指的是已做过一次论文且成绩不及格的学生)
    5
.在提交答辩申请前,学生务必先在网上提交论文终稿,同时需在326日至44日答辩申请提交期间,将论文终稿打印稿一式三份送交所在函授站或班主任处。所提交终稿打印稿内容需与网上提交的论文终稿内容保持一致,如二者出现差异,答辩成绩评审将以打印稿内容为准。论文终稿打印装订要求参见附件。
   
二、网上提交和取消答辩申请的办法
   
拟申请论文答辩的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终稿提交后,可按以下操作在网上完成答辩申请的提交:

     1.登录网络学习平台(http://hanshou.cuconline.cn/),在导航菜单中点击“论文系统”;

2.点击论文系统首页下方自己所学专业的论文计划;
     3
.点击“答辩申请”菜单下的“提交答辩申请”,完成答辩申请提交。

 

在答辩申请提交期限内(326日至44日),学生可取消答辩申请,方法是:点击“答辩申请”菜单下的“取消答辩申请”。在答辩申请提交截止后,无法再通过论文系统取消答辩申请。


    
三、关于延缓答辩
   
在提交答辩申请后,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学生,可申请延缓答辩(以下简称“缓答辩”),参加下一次毕业论文答辩。
   
申请“缓答辩”的学生,须在415日之前,向班主任提交“缓答辩”申请,否则视同无故不参加答辩处理。提交“缓答辩”申请的学生,将在其参加完下一次毕业论文答辩后得到论文终评成绩。
   
四、论文答辩时间
    2017年春季学期毕业论文答辩初步定于4月下旬或5月上中旬进行。具体答辩时间、答辩方式等将在答辩前一周公布,请同学们注意关注网站http://hanshou.cuconline.cn/重要通知,做好准备,按时参加论文答辩。
    在答辩申请提交期间,同学们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班主任联系,也可致电010-65783462咨询。
   
预祝同学们毕业论文取得好成绩!

教学办公室

201732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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