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狄更斯(1812~1870)

狄更斯于1872年2月7日生于朴次茅斯的波特西地区。父亲是海军中的小职员,嗜酒好客,挥霍无度,经常入不敷出。他从小能演会唱,常被父亲带到酒店表演节目。10岁时,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,11岁起就承担了繁重的家务。他在皮鞋油作坊当学徒时,由于包装熟练,曾被雇主放在橱窗里当众表演操作,作为广告任人围观,在他心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痕,从而产生了对不幸的儿童深厚的同情和坚决摆脱贫困的决心。他只上过几年学校,主要靠自学和深入生活获得广博的知识和文学素养。16岁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,走遍伦敦的大街小巷,广泛了解社会。后担任报社的采访记者,熟悉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。24岁时与报社出版人霍加斯的女儿结婚,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别,给他的创作、特别是晚年的生活带来了不幸。他在采访之余开始文学创作。他常带着笔记本在伦敦偏僻的角落和乡村漫游,为日后的创作搜集丰富的素材。他一生刻苦写作。晚年常常白天写作,晚上被邀请去朗诵自己的作品。繁重的劳动、家庭和社会上的烦恼,以及对改变现实的失望,损害了他的健康。1870年6月9日在写作小说《艾德温·得鲁德之迷》时去世。
狄更斯生活在英国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。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大批小资产者贫困、破产,无产阶级遭到残酷的剥削而沦为赤贫。当时在英国发生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,即宪章运动,给予狄更斯很大的影响,他作品反映了宪章运动时代人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,但他始终是个改良主义者。他同情劳苦人民,又害怕革命。他抨击资本主义制度,不断揭露它的罪恶,但他不主张推翻这一制度。他希望通过教育和感化来改造剥削者,并依靠他们的善心和施舍来消除社会矛盾。他以生动、幽默的笔触,真实、深刻地反映了生活。在他从事创作的34年中,他写了14部长篇小说(其中有一部未完成),许多中、短篇小说以及杂文、游记、戏剧等。主要作品有:《匹克威克外传》、《大卫·科波菲尔》、《双城记》等。
狄更斯经常被说成是伟大的幽默家,但更重要的是他是文学上伟大的革新家。他描写为数众多的中、下层社会的小人物,这在文学作品中可以说是空前的。他以高度的艺术概括,生动的细节描写,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,塑造了许多令人难忘的形象,真实地反映了英国19世纪初叶的社会面貌,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和认识价值,并形成了他的独特风格。他反映生活广泛、多样,开掘深而有力。他不采用说教或概念化的方式表现他的倾向性,而往往以生动的艺术形象激发读者的愤慨、憎恨、同情和热爱。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有鲜明的个性。他善于运用艺术夸张的手法突出人物形象的某些特征,用他们习惯的动作、姿势和用语等揭示他们的内心生活和思想面貌。他还善于从生活中汲取生动的人民的语言,以人物特有的语言表现人物的特点和性格。
狄更斯的创作具有浓重的浪漫主义气息,他所描写的事物似乎也都是有某种能与人物的感情、气质相契合的“灵性”,增强了作品的感染力。他在创作中表现的人道主义与社会批判精神以及艺术技巧,对中国现代小说创作有很大的影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