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朱自清的抒情文体
  在我国现代散文作家中,朱自清散文的文体之美,也是众所周知的。郁达夫在《中国新文学大系·散文二集》里说:“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,除冰心女士外,文字之美,要算他了”。
  朱自清的文体,从我国传统的散文观念看,是典型的抒情文体,同时也最具有我国散文的传统的美学风范。
  自然,朱自清的文体美,是有自己的个性特色的,有人曾将它概括为一个“清”字,不只是指文字的清秀、朴素,恐怕连人格的高洁、思想的纯正、感情的真挚都包含在里面才是。
  读朱自清的散文,处处可见其诚挚、美好之襟怀,严谨、认真之作风,以及由于执著人生而产生的“沉痛隐忧”。他不论是抒情,是叙事,是写景,或是说理,都使人感到是那么实在、平易、纯正、透彻,而没有丝毫的虚、浮、躁、厉之气,颇有一些“温、柔、敦、厚”之风。
  他的散文大都写得很有意境。他的描写,也仿佛是在以文字作画,他总是蘸着清丽的颜色和真挚的感情,一笔不苟地、细密地写,务必写出诗情、画意,写出情韵、滋味。使你读之,有身入其境之感。
  他的散文的线索、脉络是清晰的,结构是较为严谨、缜密的。他围绕着文章的中心,款款写去;有曲折,有波澜,但很少陡起陡落、大开大阖。因此,常常给人一种平和宁静的气氛。
  至于他的文字,更显出少有的清秀、朴素、灵活、巧妙、妥帖和精到,在当时被看成是“白话文字”的典范。认为“现在大学里如果开现代本国文学课程,或者有人编现代本国文学史,谈到文体的完美,文字的全写口语,朱先生该是首先被提及的”。
  是的,朱自清散文文字的特色,就在于“全写口语”。同时是加了工的口语,并且“有时候还带有一点文言成分”。但是,它完全自然地调和在口语之中了。试读他这一段文字:
  后来你天天发烧,自己还以为南方带来的疟疾,一直瞒着我。明明躺着,听见我的脚步,一骨碌就坐起来。我渐渐有些奇怪,让大夫一瞧,这可糟了,你的一个肺已烂了一个大窟窿了!大夫劝你到西山去静养,你丢不下孩子,又舍不得钱;劝你在家里躺着,你也丢不下那份儿家务。越看越不行了,这才送你回去。明知凶多吉少,想不到只一个月工夫你就完了!
  这一段文字,全写的是口语,“谈的是家常话,倾诉、安慰,好像在灯下和家人喁喁细语,是那样一往情深,文字老老实实,自自然然,绝无一点矫柔处”。文中一连用了五个“了”字,每个“了”字各有意义,使“惊讶、恐怖、惋惜、后悔、伤痛之情,跃然纸上!”
  由于朱自清的文字始终是以口语为基本,而且掌握得如此娴熟和灵巧,因而,即使是他的那些比较注重修辞,被认为“不怎样自然”的文字,如《匆匆》、《荷塘月色》、《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》等等,在优美中也含有朴素的风味,而无过分雕琢涂饰之感。就以上面所提到的《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》里一段描写为例吧:
  ……我们雇了一只“七板子”,在夕阳已去,皎月方来的时候,便下了船。于是桨声汩──汩,我们开始领略那晃荡着蔷薇色的历史的秦淮河的滋味了。
  秦淮河里的船,比北京万甡园,颐和园的船好,比西湖的船好,比扬州瘦西湖的船也好。这几处的船不是觉着笨,就是觉着简陋、局促;都不能引起乘客们的情韵,如秦淮河的船一样。

  在这里,“夕阳已去,皎月方来”,“领略”、“晃荡”、“情韵”等词语,都浸着文言的“汁水”;可是杂糅在那以口语为基本的文字里,也觉得妥帖、自然,而且别具情致。所以我想,全写口语,通体朴素,自然有它的好处;而口语与文言融合,朴与美相表里,也自有它的妙处。这要以所要表现的事物而选定。《给亡妇》这样的内容,全用口语,如谈家常,就容易写出感人至情;而《荷塘月色》里所写的那样的景色,恐怕全写口语,不作一定的形容、修饰,也难以使描写臻于妙境吧?
  所以,我觉得,认为朱自清早期的散文如《背影》、《荷塘月色》《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》等,其文字“都有点做作”,“不怎么自然”,“缺少一个灵魂”和一种“生气”;到了写《欧游杂记》和《伦敦杂记》的时候,所用几乎“全是口语”,逐句念来“有一种逼人的风采”,同时也显出作者鲜明的个性,这显然有扬后抑前的意思,此种意见未必妥当。作为散文的文字,全写口语固无不可,但是以口语为基本的各种语言因素冶于一炉的文字,似乎更别有韵味。朴素,常使人感到真实、亲切、自然;但优美,也足以沁人心脾。我们应当辨证的对待散文的文字锻炼。时至今日,在广大读者中,依然是将他早期的散文《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》、《背影》、《荷塘月色》等,推举为他的代表作,赏读不倦,便是公论。
(摘自佘树森:《中国现当代散文研究》北京大学出版社,1993年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