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立体感

  物体存在于自然界中,各有其不同的形状和体积,都占有一定的立体空间。摄影画面是平面造型艺术,如何在画平面上真实可信的表现出物体的立体形状呢?我们都知道,立体的事物有多个面,多面是立体事物的根本特征,没有多面,也就没有立体形象。只有充分的表现出事物的多个面及其分界线,才能很好的表现事物的立体感。
  拍摄角度影响物体立体感的表现。单纯的正面、侧面或背面拍摄没有斜侧面拍摄表现立体感强,因为它们往往只能看到事物的一个面,而斜侧面拍摄往往至少能看到事物的两个面。平角度拍摄没有仰拍、俯拍所表现的立体感强,斜侧面拍摄结合上仰拍和俯拍又比单纯的正面的仰拍、俯拍立体感强,因为仰拍、俯拍结合斜侧面拍摄能够表现出被摄对象的三个面。表现立体形状还与拍摄距离有关,距离越远,立体感越弱,距离越近,立体感越强。表现立体形状也与使用的镜头有关,一般长焦距镜头压缩纵向空间,纵深线条不明显,面与面的大小对比减弱,如采用标准或短焦距镜头拍摄,物体棱角分明,面与面有对比,纵深线条有明显收缩现象,可以较好地表现立体感。

   
  图4-2-1《人像》
汉斯·南木斯拍摄
 
 
  光线也影响着物体立体感的表现。光线能够在物体表面产生受光面、阴影面和投影面,如果一个物体在画面上具备了这几个面,它就具备了“多面性”,我们就能感受到它的立体形状和体积。光线的种种照明形式中,顺光拍摄不适合表现立体形状,这种光线投射方向同镜头的拍摄方向一致,物体表面照明相等,明暗变化小,阴影和投影在物体背后,立体形状不明显。而侧光、斜侧光照明(判断侧光、斜侧光的基准在此应是被摄体的表面,而不是摄影机的镜头角度),光线投射方向和物体表面构成了一定的角度,物体不但有受光面,而且有阴影面和投影,影调层次丰富,物体具有明确的立体感。顶光和逆光一般不利于表现物体的立体形状。顶光只能强调物体的顶面,垂直面处在阴影部分,投影在物体下方。逆光只能表现物体的轮廓,不能表现立体特征。所以在顶光与逆光情况下要注意拍摄高度的选择,如能够见其顶面,可弥补其造型上的部分缺陷。美国作者汉斯·南木斯拍摄的《人像》采用侧光照明,形成了明显的明暗对比,而且还给画面增添了几分神秘、沉静的美感。(图4-2-1《人像》,汉斯·南木斯拍摄)
  被摄体的背景状况也影响着物体立体感的表现。如果被摄体同背景的影调、色彩一致,缺乏明显的对比,则不利于表现立体感。只有被摄体与背景形成对比,才能突出立体感。此外,在拍摄当中,利用调整焦点或控制景深的方法,造成物体同背景的虚实对比,也是突出事物多面性、强调其立体感的一种有效方法。